加盟酒店營業執照名字
㈠ 如果以公司的形式開酒店,注冊後,酒店的名稱能夠以公司名稱命名么
需要注冊商標,在中國就是這樣,誰先注冊才能使用,要麼就要購買別人注冊的!來自祁不凡草根老闆學府的解答,祝你生活愉快!
㈡ 好聽的營業執照名字
好聽營業執照名字:
鑫豐、德悅、升本、華天、建來、具旭、祥志、西至、貝微、貿豐、榮來、清濤、基貿、識富、相倍、嘉原、長邦、超網、超精、恆洋、倍曼、理貴、中振、騰微、實福、迎科、鳳易、倍精、妙聚、貴明、清拓、納通、本火、友美、理易、春白、英越、益宇。
絲華、航通、相玉、優霸、科藍、誠真、事馳、歐源、瑞碩、倍凱、宇清、迎相、速森、茂友、威志、嘉通、奇世、瑪日、具越、京先、識嬌、微耀、高創、蘇士、爾艾、網貿、太金、雙久、恆思、火禾、旺泰、鐵本、羅天、成誠、名寶、偉江、生旭、霸霸、成月、玉新、金運、頓康。
馳精、泰倍、盈萬、相盈、信順、智優、立環、明榮、速用、騰彩、悅堅、亞絲、盈真、翔賽、運宇、源集、貴時、相鴻、浩精、詩冠、本隆、碼帝、賽立、速亞、創高、易創、嘉金、運識、皇凱、茂開、碩宇、富紐、韋瑪、卓韋、聚廣、萊源、諾悅、碩英、惠龍、相財、克佳、通西。
斯泰、惠利、德太、妙帝、展先、木大、友隆、廣安、洲智、邦維、輝科、尚迪、雙濤、春士、耀凌。
(2)加盟酒店營業執照名字擴展閱讀:
可參考以下名字:
1、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2、上海**裝璜工程有限公司
3、上海**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4、上海**木業有限公司
5、上海**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6、上海**會展有限公司
7、上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上海**勞務有限公司
㈢ 酒店的掛牌名字和營業執照名字必須一致嗎如果是的話那連鎖酒店如漢庭,他們每個分店必須注冊公司,公司
酒店掛牌可以用公司申請的商標,漢庭他們就是如此。第二個問題應該是和別人名稱重名或者屬於馳名商標的名字是受保護的不能申請注冊。
㈣ 關於加盟一家連鎖酒店 注冊當地營業執照需要辦理什麼相關手續
和普通的營業執照是一樣的,只不過加盟方會提供一個授權加盟和使用商標等等的資料!這些就是加盟方向你收的加盟費用的來源!
選一家好的加盟公司很重要,不要對一些新的公司報有太大的希望,盡量去選已經開設多年的一些加盟公司,那樣會更有保障一點!
㈤ 我加盟了間知名連鎖酒店有商標授權書,營業執照在當地注冊了其它的名字,可以掛知名連鎖酒店的統一招牌嗎
讓公安出具不許掛招牌的書面文件,把這個文件給加盟的公司,請他們幫忙回復。如果公安不出具書面文件不讓你營業,打監督電話投訴!
㈥ 加盟尚一特酒店辦營業執照上面是不是辦尚一特這個名字
不一定。
據了解,這個沒有強制規定,其他加盟店可以自行取商號的名稱,也可以使用公司授權的字型大小進行工商注冊。所以這個看您這邊與加盟商這邊的協議約定。辦理營業執照的流程如下:
1、工商核名,就是將自己准備的公司名稱提交至核名系統,當同一行業以及地區下不存在重名的話,就可以通過審核;
2、准備經營范圍、注冊地址產權文件、公司章程、相關負責人的身份證材料等提交至工商局設立;
3、當材料通過審核後,便可領取營業執照;
4、帶上營業執照以及公章准刻證,前往備案點申請刻制公章;
5、帶上公章以及營業執照材料,前往稅務機關辦理稅務備案登記。
㈦ 營業執照名稱和招牌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你們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適當簡化,不能完全不同。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7)加盟酒店營業執照名字擴展閱讀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並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型大小。字型大小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型大小。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型大小。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准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 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十四條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並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 聯營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聯營成員的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聯營成員的企業名稱。聯營企業應當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聯營」或者「聯合」字詞。
第十六條 企業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第十八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准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後,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經核准後,保留期為一年。經批准有籌建期的,企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企業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㈧ 我想開個小飯館,申請營業執照填字型大小,店名必須和執照一樣嗎。
開個餐廳,注冊營業執照上的名字與店面招牌名字可以不一樣。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注冊後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准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
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六條企業只准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准,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在有效期內,不得用於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企業變更名稱,在其登記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前,不得使用《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上核准變更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也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