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沒通過總部可以開不
⑴ 可以開一個加盟店嗎
我覺得可以開,在網上看到的一個創業秘籍,發給你看一下僅供參考:
第一步考察直營店:考察總部的直營店規模;是否具備項目可行性更高。
第二步考察加盟店:考察總部的加盟店數量及存活時間;是否具備項目可復制性強。
第三步考察店面選址方式:是電話選擇、指導選擇、第三方選址、還是實地選擇,選址是決定項目是否成功的最關鍵因數,成熟而又科學的選址方式會提升加盟創業者項目成功率。
第四步考察總部培訓方式:主要分為集中培訓、實操培訓、以及帶店培訓3種,培訓的深入程度關乎後續項目經營的水平,故考察項目的培訓質量非常關鍵。
第五步考察運營督導方式:總部是否有SOP執行標准、是否制定嚴格的考核體系;總部的巡店考核方式的利益出發點是否是合作共贏。
第六步考察新品研發及產品迭代能力:品牌的生命力來自於其產品的吸引力,產品是否能不斷滿足客戶需求的變化。而新品研發和產品迭代能力便是品牌生命力的源泉,是產品能否持續吸引消費者的核心所在。
⑵ 想開個加盟店,總部一般都提供有什麼樣的支持靠譜么有經驗的過來說說
加盟創業在當前來說是一種很好的投資方式,省時省心,投資風險更低。但也需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問題,不能盲目選擇加盟方向。我結合自己的實際經驗,簡單說幾點:
選擇加盟連鎖項目。這個要看你的資金、興趣以及其他的資源,綜合考慮,選定你看好的行業,然後圈定幾個你認為適合你的項目。依照我的經驗,主要考慮什麼項目前景比較好。比如泡芙行業,產品新穎,很受市場歡迎。
資料收集與聯系洽談。現在加盟網站上有大量的資料,你在圈定了項目後可以就這幾個項目來收集信息,同時對你所選擇的行業有進一步的認識。收集資料階段就可以聯系加盟連鎖項目的項目管理總部。有些人覺得可以等資料收集齊備了在聯系,我不這么認為,前期盡快取得聯系,就可以通過他們的業務人員得到更多的信息,與你在網上收集的信息對比,會更加豐富全面,加深你對項目的了解。
對加盟連鎖項目實地考察。我自己曾經考察過最近熱門的安妮斯貝閃電泡芙加盟總部,在北京鳥巢那,就是因為總部是一家正規公司,口碑好而且很有實力,我才會確定基本的合作意向。我認為看中一個項目一定要實地考察,這個很重要的,電話中溝通與實地面對面溝通完全不同。尤其餐飲行業,更要實地考察,因為關涉餐飲口味,必須要自己嘗,自己要認可,如果連你自己都不能認可,何談別人覺得好吃,還回來光顧你的店。
確定項目加盟以及合約的簽訂。當時我跟安妮斯貝閃電泡芙總部前前後後就合同中的一個小細節磨了一星期。談合作要事先想清楚,你要了解哪些問題,哪些是關鍵,你的底線在哪裡,而且絕對不能怕麻煩,有問題一定要徹底溝通清楚。
付款並接受培訓。一般在接受培訓之前都要將先繳納加盟費。接受培訓時要多長幾個心眼,該學的就好好學,學不會就多學幾天,一定要到完全掌握為止。可能因為我對細節比較執著,當時學做閃電泡芙,我比其它學員多學了好幾天。
與加盟連鎖總部商談店面、裝修、設備、開業等一系列的事宜。沒有經驗的話就更要特別關注,與加盟總部專門負責的業務經理具體詳談,他幫你搞定店面裝修、准備開業。根據需要,開業時可以要求加盟總部派老師帶店營業。這個一定要根據具體的需要來,因為總部一般沒有免費派老師上門帶店的,即就是免費車旅住宿費運也不是個小數目,在加盟總部來說這個屬於出差,你需要按照公司規定支付差旅費的。
⑶ 開加盟店失敗有哪些原因
一、加盟動機偏頗
再優秀的連鎖體系也不可能保證所有的餐飲加盟店都能百分之百地經營成功。以日本的摩斯漢堡(Mosburger)為例,日本人相當自豪其百分之九十五的高成功率,但即使如此,也表示有百分之五的失敗率。該公司從一年間的一千位加盟應征者中嚴加挑選,最後締結契約的僅是其中的百分之五,即五十人。盡管這五十人具備了強烈的創業意願,和總公司具有同樣的經營理念,最後的結果也不過是百分之九十五的成功率。
從國外眾多失敗的案例可以看出,最重要的失敗原因還是加盟動機偏頗。以為一旦加盟,就可以躺著什麼也不幹,一切由總部來管理。連鎖總部是擁有若干在他處經營成功的實績,但在他處由別人(總部加上加盟店主)經營成功的例子,並不表示在本地由你和總部經營就會成功。必須牢記,總部和加盟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業體,總部提供(銷售)給你的,只是一套加盟營運組合,你必須按照它的經驗和指導,按部就班而切實地去執行,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二、加盟時資金調度失常
由於急於創業開店,有些加盟者為了籌措加盟金、權利金及開創費用等而到處張羅、甚至借高利貸也在所不惜。一旦開店,雖然生意也還算順利,但是每天為了籌錢償債,無心完全投入於事業的經營。本該在陣頭領軍的經營者,一旦因為資金的調度而離開第一線,店內其他員工馬上會受到影響,於是服務品質逐漸低落。而顧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也會逐漸遠離該店,當然業績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來生意還不錯的店面往往就因為高利貸而拖垮了整個事業。
三、加盟前未作詳細調查
這種失敗的例子不在少數。某些加盟者對於將加盟的連鎖總部認識不清,總以為先加盟進去再說,以後有了問題,總部自然會出面協助解決。結果開店以後,總部什麼經營指導也沒有,有困難與總部聯系也未見迴音,這才發覺上當。
四、簽約前未考慮周密
許多加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或因為契約條件較為有利,或因為害怕被人捷足先登,或認為早加盟可以節省加盟金,在契約內容未完全搞清楚,或因為契約內容太繁雜而懶於了解,就貿然在契約上簽字蓋章,因而失敗大有人在。
五、自己不努力反怪罪總部
雖然是加盟店的老闆,卻不願親自經營。花錢僱人當店長,給的薪水不高,卻又希望這位店長能從早到晚為你賣命。另外,自己不做相當的投入,營業成績不佳卻怪罪總部指導不力,沒有什麼實際的訣竅和辦法,完全一副「我倒霉、逼人不淑」的模樣。
事實上,加盟店和總部是命運共同體,事業成功需雙方都付出相當的努力。如果加盟者以為自己是出錢投資的老闆,就蹺起二郎腿,等著總部賺錢給你,就未免過於太真。
「同行競爭店已經在本區出現,總部卻一點對策沒有」;「立地環境已經改變,但總部卻沒教給一點應對之道」。不錯,客觀環境改變了,但你是否也及時跟總部反映,同時加上你的觀察意見呢?自己不做相對的努力,往往註定要失敗。
六、加盟店主另有事業
加盟者開店之初,按照總部的指導拚命地工作,事業蒸蒸日上,最初投入的資金都得以收回,於是志得意滿,開始找尋其他賺錢的機會。不幸的是新的事業由於未摸到竅門,以致嫌來的錢統統賠進去,原來的門店也由於無法兩面兼顧而導致業績下降,最終由於資金無法周轉而失敗。
七、對自己的經營能力過於自信
連鎖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加盟營運組合」,並不像一般的專利那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很難和價值感聯系在一起。也就是說,總部提供的店名、產品以及顧客的信賴感等,很難有個標准尺度來衡量。整個連鎖體系的力量和訣竅,很難在第一線的店鋪現場用肉眼看到。而支持事業成功背後的加盟營運組合,其功效也難以認定。很多加盟者都犯了這樣的錯誤:雖然在開店之初得到了總部的許多幫助,但由於當時拚命工作而忽略了這一點,一旦業績穩定,就總認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對於總部所謂的秘訣和實際指導,早已拋到腦後,認為沒有總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就足夠了。於是對總部的指導不願接受,對總部的命令不願執行,對總部的促銷計劃不予配合。由於過於自信,加盟店逐漸遠離總部而招致了失敗。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八、過於喜歡擺老闆架子
有些加盟者以前是上班族,「多年媳婦熬成婆」,總認為這下自己當老闆,就必須擺出老闆的威風,對於每一位員工的工作,總要婆婆媽媽地予以干涉,而不懂得授權,致使員工情緒低落,影響經營業績。
九、擅自變更作業規定
有些加盟者一旦熟悉了整個商店的運作,就會覺得總部的若干作業規定不盡合理,如果是基於善意而向總部提出,總部也會樂於接受。但如果是自作主張就會出現問題。特別是在銷售的商品在自家店內加工製造的情況下,如果是改變製造的方法,或是更改加工的時間,或是調換作業的順序,以致總部的種種規定都不予在意或不予執行,那麼加盟店實際上已失去了總部的支援,成為孤軍奮戰了。
總部的種種作業規定,一定有其強勢特色,擅自更改就喪失了它的特色,尤其品質方面更是如此。品質一旦不穩定,特色一旦喪失,顧客是很敏感的,慢慢地就會遠離而去。
十、得不到家族的同心協力
加盟連鎖事業最先一定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和支持,如果能獲得包括父母妻子兒女的全家族同意,那就更好,因為一旦有事,這些人都是你的後援部隊,都將發揮「內助」的功效。
⑷ 開加盟店,去總部考察需要關注的問題有哪些
加盟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加盟費用:總部對代理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包括代理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代理加盟金,系指部在開店前,幫助代理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以及經營教育訓練所付給總部的費用;所謂權利金,系指代理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商譽所付給總部的代理加盟費用,通常采年繳、季繳或月繳的方式為之;保證金系指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或為貨款擔保而所收的費用。加盟金在簽約後就無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簽約前便要仔細貨比三家。權利金最好采月繳方式,最好不要一次開出好幾張支票,以免屆時要終止加盟也要不回權利金。保證金額當然是越少對加盟者越有保障。
概括條款:加盟合約內容長短不一,但有許多的加盟合約中都會有「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上,成為合約的附件,否則,管理規章是由總部訂定,只要合約當中沒有規定的,總部全部可以放在管理規章中,如此很可能造成加盟者許多的困擾。
違約金:加盟合約模板一般多由總部所擬定,當然對總部較為有利,所以在違反合約的罰責上,一般都只會列出對加盟者的部份,對總部違反合約的部份,往往隻字未提。因此,加盟者應可提出相對要求,對總部違反合約時亦應訂定罰責,特別是規定總部應對加盟店提供那些服務及後勤支持等應明列,並以罰則要求總部應確實做到。
⑸ 開連鎖店的條件,想開連鎖店必須得注冊公司嗎
需要注冊公司,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⑹ 加盟開店的失敗原因
許多人在經過了一段較長時間的打工生涯之後,擁有了一定的資金,就產生了投資的心態,以為加盟開店就像投資股票、房地產一樣,一定會賺錢。的確,對於沒有經營經驗的人,是可以通過連鎖總部的訓練指導,比較容易在較短的期間內入行,而且成功的幾率也較大。這是加盟連鎖店的優勢。但是再怎麼優秀的連鎖體系,也有失敗的例子,如果以為一旦加盟了連鎖店,就能輕松地坐擁增值利潤,就未免過於天真。
一、加盟動機偏頗
再優秀的連鎖體系也不可能保證所有的加盟店都能百分之百地經營成功。以日本的摩斯漢堡(Mosburger)為例,日本人相當自豪其95%的高成功率,但即使如此,也表示有5%的失敗率。該公司從一年間的1000位加盟應征者中嚴加挑選,最後締結契約的僅是其中的5%,即50人。盡管這50人具備了強烈的創業意願,和總公司具有同樣的經營理念,最後的結果也不過是95%的成功率。
從國外眾多失敗的案例可以看出,最重要的失敗原因還是加盟動機偏頗。以為一旦加盟,就可以躺著什麼也不幹,一切由總部來管理。連鎖總部是擁有若干在他處經營成功的實績,但在他處由別人(總部加上加盟店主)經營成功的例子,並不表示在本地由你和總部經營就會成功。必須牢記,總部和加盟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業體,總部提供(銷售)給你的,只是一套加盟營運組合,你必須按照它的經驗和指導,按部就班而切實地去執行,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二、加盟時資金調度失常
由於急於創業開店,有些加盟者為了籌措加盟金、權利金及開創費用等而到處張羅、甚至借高利貸也在所不惜。一旦開店,雖然生意也還算順利,但是每天為了籌錢償債,無心完全投入於事業的經營。本該在陣頭領軍的經營者,一旦因為資金的調度而離開第一線,店內其他員工馬上會受到影響,於是服務品質逐漸低落。而顧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也會逐漸遠離該店,當然業績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來生意還不錯的店面往往就因為高利貸而拖垮了整個事業。
三、加盟前未作詳細調查
這種失敗的例子不在少數。某些加盟者對於將加盟的連鎖總部認識不清,總以為先加盟進去再說,以後有了問題,總部自然會出面協助解決。結果開店以後,總部什麼經營指導也沒有,有困難與總部聯系也未見迴音,這才發覺上當。具體說來,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缺乏加盟連鎖的基本知識。由於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只是在相關的報紙雜志上看到廣告,就打電話過去,在聽了對方簡單而又令人心動的說明之後,就匆匆加盟。根本沒有想到,加盟需要如此多的資金,並且有這么多的束縛,從而大大降低了工作的熱情。凡是這種情況均屬於對連鎖加盟缺乏認識所致。這種「因誤會而結合」必然最終導致「因了解而分手」。
2.只知道這一行業不錯,卻沒有調查同行業者。當初只是看到廣告上吸引人的條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錄,就匆匆加盟了,卻不知進入該行業後,同行業中有更優秀的企業,有更優厚的加盟條件與支援指導,想要中途退出,卻因「違反契約」而無路可退。
3.只參觀賺錢的店而不知失敗的店更多。在加盟之前,雖然也遵照專家的意見,去了解了總公司究竟在做何種生意,也去看了加盟店究竟經營得如何,但是一般總部都只帶你去看經營良好的店而隱瞞不賺錢的店。直到加盟後,才知道竟有那麼多的店不賺錢,而在苦撐。
另外,參觀成功的店,聽到的都是如何輕松就錢財滾滾,而對開店當初如何慘淡經營,如何痛苦地熬過來,卻極少提及,讓人有個假象,以為成功是只要加盟就垂手可得的。
4.加盟之前沒訪問過總公司,也未見過總部負責人。當時提出希望到總公司參觀的意願,雖然對方沒有拒絕,但是卻以距離遙遠,時間和金錢上都不經濟作擋箭牌。直到加盟後,聽其他的加盟者提起,才知原來總公司因陋就簡,早知如此就不會如此貿然加盟了。
5.與總公司老闆一次也沒見過面、談過話。雖曾提出要求,但被推託說,由於公司全國各地在招募加盟店,忙得老闆全國到處奔波,反正以後遲早會碰面的。結果是,開業的那一天,老闆終於出現了,匆匆露個臉就走,和他談了一些,才發覺老闆是個沒有什麼理想、抱負的人,實際上,最多隻是一個投機者。
四、簽約前未考慮周密
許多加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或因為契約條件較為有利,或因為害怕被人捷足先登,或認為早加盟可以節省加盟金,在契約內容未完全搞清楚,或因為契約內容太繁雜而懶於了解,就貿然在契約上簽字蓋章,因而失敗大有人在。
五、自己不努力反怪罪總部
雖然是加盟店的老闆,卻不願親自經營。花錢僱人當店長,給的薪水不高,卻又希望這位店長能從早到晚為你賣命。另外,自己不做相當的投入,營業成績不佳卻怪罪總部指導不力,沒有什麼實際的訣竅和辦法,完全一副「我倒霉、逼人不淑」的模樣。
事實上,加盟店和總部是命運共同體,事業成功需雙方都付出相當的努力。如果加盟者以為自己是出錢投資的老闆,就蹺起二郎腿,等著總部賺錢給你,就未免過於太真。
「同行競爭店已經在本區出現,總部卻一點對策沒有」;「立地環境已經改變,但總部卻沒教給一點應對之道」。不錯,客觀環境改變了,但你是否也及時跟總部反映,同時加上你的觀察意見呢?自己不做相對的努力,往往註定要失敗。
六、對自己的經營能力過於自信
連鎖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加盟營運組合」,並不像一般的專利那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很難和價值感聯系在一起。也就是說,總部提供的店名、產品以及顧客的信賴感等,很難有個標准尺度來衡量。整個連鎖體系的力量和訣竅,很難在第一線的店鋪現場用肉眼看到。而支持事業成功背後的加盟營運組合,其功效也難以認定。很多加盟者都犯了這樣的錯誤:雖然在開店之初得到了總部的許多幫助,但由於當時拚命工作而忽略了這一點,一旦業績穩定,就總認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對於總部所謂的秘訣和實際指導,早已拋到腦後,認為沒有總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就足夠了。於是對總部的指導不願接受,對總部的命令不願執行,對總部的促銷計劃不予配合。由於過於自信,加盟店逐漸遠離總部而招致了失敗。
七、加盟店主另有事業
加盟者開店之初,按照總部的指導拚命地工作,事業蒸蒸日上,最初投入的資金都得以收回,於是志得意滿,開始找尋其他賺錢的機會。不幸的是新的事業由於未摸到竅門,以致嫌來的錢統統賠進去,原來的門店也由於無法兩面兼顧而導致業績下降,最終由於資金無法周轉而失敗。
八、過於喜歡擺老闆架子
有些加盟者以前是上班族,「多年媳婦熬成婆」,總認為這下自己當老闆,就必須擺出老闆的威風,對於每一位員工的工作,總要婆婆媽媽地予以干涉,而不懂得授權,致使員工情緒低落,影響經營業績。
九、擅自變更作業規定
有些加盟者一旦熟悉了整個商店的運作,就會覺得總部的若干作業規定不盡合理,如果是基於善意而向總部提出,總部也會樂於接受。但如果是自作主張就會出現問題。特別是在銷售的商品在自家店內加工製造的情況下,如果是改變製造的方法,或是更改加工的時間,或是調換作業的順序,以致總部的種種規定都不予在意或不予執行,那麼加盟店實際上已失去了總部的支援,成為孤軍奮戰了。
總部的種種作業規定,一定有其強勢特色,擅自更改就喪失了它的特色,尤其品質方面更是如此。品質一旦不穩定,特色一旦喪失,顧客是很敏感的,慢慢地就會遠離而去。
十、得不到家族的同心協力
加盟連鎖事業最先一定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和支持,如果能獲得包括父母妻子兒女的全家族同意,那就更好,因為一旦有事,這些人都是你的後援部隊,都將發揮「內助」的功效。
但是,有的加盟投資人在家人反對下,仍不顧一切,斷然加盟,認為只要總部確實夠強,一個人來做又何妨。可是由於一開始就遭家人反對,所以和家人的關系就搞不好,就會影響情緒,而這種情緒往往又會反映到店內,或人手不足時家人不願幫忙,或自己偶爾有事想暫時離開,卻找不到人來接替,變成「孤家寡人」。另外,由於老闆一人實在忙不過來,因此忽略了很多細節,如清潔衛生等等,以致影響了店鋪的經營。 「家和萬事興」、「和氣生財」,這確實相當重要。這也是許多全球便利店加盟都要求加盟者是一對而非一人的原因。「夫妻協力、共同經營」是店鋪經營成功的法寶。
⑺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7)加盟店沒通過總部可以開不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⑻ 連鎖店 總部能不能給加盟店開發票
這個是不可以的。因為你們在工商管理上面是獨立的,你們門店運營過程中,是需要注冊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稅務登記證。客戶到你門店消費,如果客人需要提供發票的話,需要有你自己的門店開據。總部不應該,從嚴格意義上說也是不可以替你開據發票。否者純在構成代開發票的問題。
⑼ 加盟店會受總部控制嗎
我舉例子吧,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我朋友開了個餐館,是加盟的那種,然後加盟金20萬五年。他們總部所給你的就是派來廚師團隊(當然工資你是要自己開的),其他什麼選址,同地區有沒有這個總部的其他代理的分店,一該和他們無關了!到後面朋友才知道,這廚師團隊不過是他們,裡面的學徒當久了派過來的,而且這區還有其他的這店之前就加盟進去了!結果還是關門了,可以說兩敗吧!!
另一個像KFC,你知道的。他們加盟金是貴了,你要加盟就必須從他們總部已開的分店裡且沒被人代理走的,中去選一個你認為可以的,地區不同加盟金不同!然後加盟者必須去培訓6個月,還有就你所有的食材必須他們統一配送,因為他們要保證所有的店口味一樣。他們還會派管理人員來,當然你可以自己另請!工資你肯定要開,!!你問加盟店受總部控制不,其實要看他們控制你哪些方面,和怎麼控制。有好有壞!!!
⑽ 開連鎖店不經過代理商直接找總部加盟可以嗎
不可以,不過有的連鎖店不設代理商的,其實有代理商也有好處,比如你那不是地級市的話,貨運要中轉的,費用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