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甲方有權益收回乙方的地址嗎
1. 甲方總加盟店轉讓給乙方後甲方是否有權在還在原區域開店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是你自己走進了誤區。如果本地塊是由甲方投資、建設、經營、管理等開發的,那麼當甲方由於某種原因將該地塊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甲方還有管理權、地塊規定區域內的服務設施經營權、地塊規定區域內的廣告經營權,這下明白了吧?簡單說,就是說土地經營權轉讓了,但是圍繞土地范圍內的其他經營權當然還在你的手上,不過前提是開發地塊前,你合法擁有該地塊的一切經營權。我回答的夠專業了吧,哈哈,請採納。
2. 加盟合同,甲方違約,乙方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1、可以協商終止,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除協議;合同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
2、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合同中無約定違約金的,要求支付違約金則無依據。
3、如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法院,本案則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根本違約的情形,則你方勝訴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祝好運。
3. 律師 ,合同上「甲方原有的xxx品牌加盟權一並轉讓給乙方」可以無條件要求甲方在公司把名字改成我嗎
一般來說不可以。
品牌加盟從法律角度理解即品牌所有人與加盟人簽訂一份加盟的合同,該合同賦予加盟人加盟權,由合同的相對性可知,加盟權僅屬於簽訂合同的加盟人,加盟人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有許可權轉讓該權利的,除非品牌所有人同意加盟人將該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品牌所有人一定會審慎的選擇合作夥伴,資質、規模等等)。
4. 品牌加盟專賣店買賣假產品在法律上屬於什麼犯罪
銷售偽劣產品罪刑法140條: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5. 甲方在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送已方禮物,已方有權退還嗎
有權利退還,所學知識有限,語言表達能力一般,但是已經竭盡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6. 為什麼甲方隨時可以隨時終止授權給乙方的權利
因為他是權利的主人,當然可以隨時收回,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乙方已付出的勞動應該得到回報.
7. 加盟如果甲方解約乙方能不能退技術服務費
神州科達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甲方: 神州科達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將科學技術更好的推廣,從而盡快使新技術轉化為社會生產力,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的條款:第一條 關於雙方的獨立性 1.協議的雙方各自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律責任。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設備、軟體、技術等的權利。 2.「歐麗卡」是甲方的商號,乙方在成為甲方的合作商後,甲方應授權給乙方使用。 3.合作期間,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由其提供的產品和技術,在乙方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場所開展經營,乙方自身注冊的法人單位的資產及負債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可以使用「歐麗卡」合作商的名義進行經營,該許可只限於與甲方提供的技術及產品的相關業務。 4.經乙方考查確認後,自願接受加入甲方「歐麗卡」數碼影像 三星級 方案,成為甲方的合作商,應向甲方交納技術服務費共計為 1480 元,大寫 一萬四千八 元人民幣(無其它任何費用)。上述款項全部到帳後合同開始生效,乙方便開始享受對應的權利及甲方給予的商號使用、及產品專業技能、經營技術的學習培訓的權益。第二條 關於協議的有效期限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一年,自20 12 年 4 月 13 日至20 13 年 4 月_ 12 日。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未出現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的行為,並在經營區域內推廣了引用該項目生產的產品,乙方享有免費續簽權力。合同期滿前,乙方向甲方申請續簽,經甲方全面考核同意後,甲乙雙方續簽本合同,如不續簽則本合同自行失效。第三條 關於商號的使用 1.乙方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使用商號及產品經營的技術資產,同時乙方應以甲方授權經營的主要業務為基礎經營。 2.乙方在甲方授權期間有對本商號進行宣傳和維護其聲譽的義務。 3.乙方使用甲方商號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降低或影響甲方的形象,不得有損害甲方的商號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4.商號的使用期限為合同有效期限。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在乙方經營執行本協議期間,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相關的產品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對乙方或乙方派遣的員工有義務免費培訓其相關技術的操作能力、相關經驗,其培訓的時間、過程應讓乙方或乙方派遣的人員學懂、學會為止。 2.該項目甲方如有研修指示、技術升級等相關服務,乙方應按甲方的通知,及時派員工或親自參加甲方提供的教育研修課程(或函授培訓),從而獲得經營中所需要的新知識、新技術,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該項目的技術培訓為免費服務,不得增加費用。 3.甲方施行縣級、市級、省級區域代理商運營管理制度:乙方在取得代理商資格後,需要在規定的區域內享受甲方給予該區域的特定權益。 4.甲方不定期為乙方提供新的產品種類、價格、目錄;設定建議標准零售價格並提出銷售價格的相關建議;並有義務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收集有關的銷售情報和產品信息。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大批量產品代加工業務,大批定單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月之內,乙方須向甲方遞交經營地址、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店面照片、店鋪固定電話等一切相關合法證明文件給甲方備案;若逾期未能出示上述文件,並沒有向甲方遞交書面延期申請的,甲方有權認定乙方不具備經營資格,甲方有權利在乙方區域內再授權第三方經營。 2.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的經營手冊的要求,維護售出產品的質量,從而提高品牌形象。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和其它被授權經營者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甲方和其它被授權經營者的業務。 3.乙方產品銷售的價格應與總部建議價格基本保持統一,總部允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的消費水平微調,但不得惡性競爭。如出現惡性競爭事件,在甲方規勸後不按期改正的客戶,影響到甲方的品牌形象及項目推廣,產生惡劣影響,後果嚴重的,甲方有權直接取消合作資格。第六條 關於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內部保密技術、經營資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損甲方利益及有損甲方相關連的客戶利益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本協議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 3. 乙方不得向無關本項目的第三方透露甲乙雙方簽署的合作合同內容。 4.前三款規定的乙方對甲方的守密義務在本協議期滿後仍然有效。第七條 關於協議的解除 1.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當地違法經營;○ 乙方在當地超范圍經營及超范圍授權開設其他分店;○ 乙方拖欠需交甲方的資金和貨款及其它債務;○ 乙方的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 乙方違約許可他人使用總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出現; 2.如乙方不再經營,應自行撤除在經營場所的相關招牌,同時應辦理解約的相關手續。 3. 乙方通過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發布有損總部品牌形象的語句或者文章,公司查證後,乙方合作權立刻被終止,因此而產生的連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第八條 關於法律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標識等,因自己的經營行為而損害了甲方授權使用經營的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獨自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甲方因乙方的行為而承擔被索賠責任時,可向乙方追償所承擔的賠償金。第九條 關於不可抗力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第十條 關於其他事宜 1.若在合同期間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應當提交簽定履行合同所在地的甲方人民法院審理。 2.甲方推出其它新技術、新產品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取得其產品和技術經營權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擅自更改或復印件均無效。
8. 甲方債權債務歸乙方到期後甲方能收回乙方的債權債務嗎
如果甲方債權債務歸乙方,到期後甲方是可以收回乙方的債權債務的。
9. 歌曲版權甲方轉讓乙方已經兩年了乙方卻一直沒有使用甲方有權收回嗎
本城歌曲的版權是有版權的,對個體是有版權的,一定要有要有申請才能才能那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