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盟連鎖超市
A. 便利店加盟和不加盟的區別
不加盟的話,全部要自己操心,比如找門面,裝修,買設備,設計等;而加盟的話,別人可以幫你找門面,你只需要去確認要不要就行了,裝修,設備,設計等這些事情全部不用操心,自己只要等著開業就行了。。而且加盟的話,公司還會經常到你店裡面來維護,批點。。搞促銷的話也可能通知你。。加盟的話,一般每個月要交給公司一點點管理費,不過也算是值了。。。
B. 請問加盟連鎖店有什麼好處我不加盟有什麼區別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目前國內對franchising是翻譯和理解大致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連鎖或加盟連鎖,這種翻譯方法認為特許連鎖是連鎖店的一種組織形式,與公司連鎖,自由連鎖並列為連鎖的三種類型。但是在西方這幾種經營形式各自定義不同,在實踐中各自的特點也不同,有嚴格區別。
第二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經營。把特許經營組織與連鎖店、自由連鎖、合作社等並列,屬於所有權不同的商店的范疇。這種譯法與西方市場營銷學的界定是一致的。特許經營一詞的內涵也與英文franchising的含義相符,是一種常用的翻譯方法。
特許經營是一種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方法,而非一個行業。特許經營這種現代商業銷售形式在過去幾十年內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用實踐證明了特許經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分銷商品和服務的方法。同時特許經營還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作用。
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商業經營模式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點:首先是個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其次是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再者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最後是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特許經營的定義有很多種,目前在國際上廣泛通用的是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Federation)的定義,該定義如下: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如下領域,經營訣竅和培訓,特許人有義務提供或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以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並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中國特許經營協會把特許經營定義如下:特許人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許人使用,受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
由於我國特許經營存在了好多問題也就產生了許多壞的影響,對於特許經營的加盟者來說我國特許經營中的陷阱是必須注意的。
(1)利益陷阱。對特許人來說特許經營是「一本萬利」的事情,即一個本錢—模範店或模範產品、服務、品牌被上萬次地被利用,利用一次,賺一次錢,擴大一次規模,實現低成本擴張;對受許人來說,是「萬利一本」的事情,即源源不斷的利潤皆來自一個本錢;購買一個成功的特許經營模式,大大地降低了創業的風險。在特許經營中,出現了這種利益的陷阱,主要表現為特許人打著特許加盟的旗號詐取加盟金;特許人在加盟利益的引誘下片面擴大規模致使特許分店失敗;而加盟者利用總部的技術私自再開分店;或者加盟者把總部的技術傳授給他人等等。據我國曾經出現過一些不法之徒打著特許經營旗號詐取加盟金的事情,本身從未開過一間店,卻大張旗鼓發展加盟店,以「低投入、高回報」的誘餌吸引別人入伙,獲得巨額資金後,就逃之夭夭。所以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圈錢的道德風險是存在的。經濟學家魏傑曾說,能進入特許經營的特許方,應該是著名的品牌,有市場性很強的專有技術,並且有獨特的營銷管理模式。否則,特許權就毫無使用價值,永遠「特許」不出去。但要注意名品牌特許經營也許是迷人的陷阱:特許人可憑借現有的品牌和管理無償收取可觀的加盟特許費外,還能在加盟者隨後的經營過程中不斷分成,既增加贏利、又佔領市場,還能利用加盟者的地緣優勢來充實自己,可謂一舉多得;但能給加盟者帶來的好處實際十分有限,不會是天上掉下了個「餡餅」。對於一個財才兼備的成功商人、資本擁有者與企業管理者,拿出自己的巨額資金並委身他人為他人做「嫁衣裳」是否值得不言而喻。
(2)達不到規模經濟要求。由於起點低、基礎差。我國連鎖業規模普遍較小,而國外的連鎖企業規模都比較大,國內連鎖企業與國際大型連鎖集團在規模上存在很大的差異。根據我國的連鎖經驗,一般在開年4—5年內達到一定的門店數量,公司開始體現效益。雖然目前有關資料表明我國目前連鎖企業連鎖規模比以前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有很多企業仍然達不到規模效益的要求,盲目的開展特許經營業務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甚至出現隨規模擴大而虧本也加大的規模不經濟現象。所以廣大加盟者在加盟前特許要對欲加盟企業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
(3)冒進陷阱。連鎖經營中確實存在著規模經濟,關於這一點經濟學已經告訴我們,而且連鎖經營的實踐也告訴了我們。目前我們單跟國外連鎖企業比規模還不行,畢竟在美國特許經營已經出現了50多年了,而我國出現的時間較短,連鎖企業的運作還不成熟,若企業的自身素質尚未達到規模經濟所要求的水平,企業的效益與利潤不僅不會隨著規模的擴大而增長,反而會隨著規模的擴大而減少,這時就出現了「規模不經濟」。在冒進的陷阱下,我國許多企業都急於將加盟店的數量規模擴大,似乎加盟店的數量越多,自身勢力、實力就一定越強。其實,在管理模式、人才儲備等條件跟不上門店發展的步伐時,這種心態就會犯冒進的錯誤,必將導致規模不經濟。更有甚者還抱著「廉價圈地,高價拋地」的心態,規模做大是為了賺取更多的錢,從而使得加盟者都陷入這個陷阱之中。與傳統商業相比,連鎖商業對企業內部管理的要求高出好幾倍,一旦總部有個疏漏很可能釀成企業的大出血。我國有些連鎖企業出現了只注重門店數量擴張,忽視內部經營管理的現象。如北京的「紅蘋果」連鎖店在一年內擴張到很多家,但由於攤子鋪得太快,總部對門店的約束力下降,資金周轉不靈,苦苦支撐了半年,最後在上百家供貨商的討債聲中關門了事。
(4)連而不鎖的陷阱。目前許多企業都認為:加盟商按照特許經營主提供的方案將店面裝修一新、店內的貨品保持與總部的標識一致就是特許經營了,其實不然。僅有外部的一致只是具備了特許經營的「形」,真正的「神」在於管理制度、配送等的一致。只有「形」、「神」的統一,才是真正的特許經營。「連而不鎖;」很難取得成功。在我國,特許經營的管理系統還不成體系,而且缺乏快速順暢的物流配送系統。國內大多數特許經營企業缺乏現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統,如銷售信息管理系統、電子訂貨系統、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庫存自動化管理系統等,仍憑經驗管理,很難推出完善的特許經營計劃,很難指導加盟分店的業務。而且多數沒有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的短缺致使相當一部分加盟分店無法享受大量進貨從廠家得到的價格折扣,而且常會因為配送的「死機」而使日常的經營活動受到影響。如北京的一家加盟店位置很好,生意也不錯,但由於加盟總部的配送中心頻頻死機,造成經常缺貨,受許人加盟後反而虧損了。
C. 不加盟連鎖超市,可以取它們的同名嗎
這個問題是有關我國《商標法》上面有關仿冒他人商標權的問題。銷售本身就是一種服務,XX超市可以認為是「XX牌的服務」你採用讀音完全相同但是寫法不同的名稱,這已經是有抄襲的嫌疑了,對於此,他們就可以協商要求你停止侵權、停止使用,或者進行起訴。
所以個人不建議這么做。
如果我的建議對您有所幫助,希望能夠得到您的採納!
D. 便利店加盟與不加盟的區別。
加盟要交費用,但會給你培訓,有進貨渠道提供,用它的品牌,但的符合他的要求,有點是給予資金支持,但要求拿分紅。
不加盟,自己創品牌,有自己的想法特點、但沒技術、得自己找供貨渠道,全部自己操心,不能用別人的品牌,要非法用被發現的話,會被罰錢,罰的不會少,但不用交錢,什麼都是自主的
E. 有哪些店面不能開設加盟店
加盟的時候我們要先了解清楚,我們加盟的品牌對於一些店面是否有限制。不是所有的加盟生意都適合在任何地方經營。比如要是加盟商去加盟一些餐飲品牌,要是我們選址的店面是不允許開餐飲店的話,那麼我們以後在這個店面開業就肯定會受到相應的阻攔,導致我們加盟不能正常運行下去。比如這個店面會過不了環保這一關,導致廚房散發的煙到處亂竄,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不過有些房東會奸詐狡猾,在你選擇他們店面時不會告訴你他店面有哪些限制。所以我們選擇店面的時候就一定要事先問清楚這個店面什麼行業不能做,什麼可以做,自己用來加盟的品牌可不可以在這個店面正常的運作。在合同上我們也要標注清楚該店面的適用范圍。而且要是有一些合同期限很短的店面我們也不要租,因為在經驗我們會知道,這種情況多數是因為房東想要盡快在下一次續簽的時候漲租金,續簽一次漲一次。因為你當初裝修沒多久還沒回本,你是不會忍心不續租的。所以到最後就有可能出現加盟商給房東打工而不是自己創業當老闆的尷尬局面。
因此,在店鋪租的時候簽訂的合同最好要保證有三年的期限。而且,要是房子快拆遷也不要租,這種原因大家也是不用說都心知肚明的。
F. 為什麼有些店只是連鎖不加盟
你分清以下幾個概念,就能明白。
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的區別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加盟連鎖與自由連鎖的區別
1、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按自發的意志、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系,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系。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系。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 5、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6、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不收或收取少量的會費。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和保證金等。7、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沒有這些特點。 所謂連鎖經營就好比一家母公司下屬了一批分公司。總店開設了新店。一般都是在一個地區開展一家,形成一個網路。發展規模會越來越壯大..
不加盟的都是直營連鎖。
G. 武漢加盟便利店和不加盟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渠道,或者經營模式,地段看法不同吧,還有就是大品牌加盟的話,加盟費很高的,
H. 本人想開小超市、還是開加盟超市好還是不加盟好
本人想開小超市、還是開加盟超市好還是不加盟好?在街頭上,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超市和便利店,再仔細觀察,會發現有很多是連鎖加盟的,比如沃爾瑪、7-11、水公館連鎖超市、美宜佳等。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之所以這樣,主要是連鎖經營把分散的經營主體組織起來,具有規模優勢。 同時連鎖加盟零售企業會建立統一的配送中心,這樣就能減少流通成本, 不僅如此,連鎖加盟零售企業還能獲得品牌優勢。很多人去超市、便利店擔心買到假貨,特別是香煙,因此會更加傾向去連鎖的便利店超市購買。在營銷方面,連鎖加盟超市、便利店也有規模優勢,能集中采購一些物美價廉的產品大批量地促銷,同時在線下線上進行推廣。
I. 24小時便利店一定要加盟嗎加盟和不加盟的優缺點在哪
自己也可以開啊,請人輪班就行了。
好處在於有一定規模的加盟店在管理上比較規范,統一進貨,價格也便宜一些,但是要交管理費。自己開店的話因為每種產品進貨都比較少,所以拿不到最低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