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网诚邀您的加盟
㈠ 申请成为连锁加盟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只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要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第三,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
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连锁加盟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主体主要的企业
2、企业拥有两家直营店
3、主营店和直营店要有相应的资质(例如:餐饮行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连锁加盟许可证备案的好处:
1、特许经营备案之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2、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比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竞争对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务部门对未备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处罚,避免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时产生不利法律后果(例如退还加盟费、赔偿加盟商损失等) 不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风险
㈡ 我是做连锁加盟的,现在要做招商手册,想向您请教加盟流程一般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加盟条件是什么
浙江的中宙光电绝对是业内大牌。美国能源部都去考察呢。它在中国招商联盟上有发布招商项目。可以去了解下。。。
1、华东地区最大的LED封装器件及照明产品制造企业;
2、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3、浙江省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单位;
4、浙江省学习型中小企业100佳;
5、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重点企业;
6、“中宙”发光二极管为浙江省名牌产品;
7、获得SGS环境保护认证;
8、浙江省首家获得EN60825激光等级认证;
9、获得环球市场集团的GMC中国优质供应商认证;
10、获得“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优秀成员奖;
11、拥有CE认证、PSE认证、UL认证、ROHS认证、PSE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㈢ 邀请加盟商的广告语。(标语)
这样你看可以吗:
只想到一句:(是以前国外的一个广告联想到的)
名额是有限的,您?还是您的竞争者?
我在你的前一个帖子发过,我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不知道怎么写,其实广告语什么的,不是这么简单的,要了解清楚才能给你一个好的创意,呵呵
㈣ 品牌连锁加盟网
做快乐惠连锁生意赔钱么?湖南省长沙市力购贸易有限公司的特色连锁销售模式的成功并非偶然,天时地利人和之外,还有它自身独特的优势,快乐惠连锁拥有自身的优势,快乐惠连锁最有{最有所面},湖南省长沙市力购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将招商模式和项目相互融合,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套独特模式,在国内运行之后稳步发展50~100万元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之后,公司会将公司模式进行培训和运作,通过这套模式可以让更多的创业者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项目简介: 湖南省快乐惠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由广东大津发展有限总公司投资的一家专业连锁联盟服务及管理咨询公司,经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批准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总部设立在交通便利的万家丽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西南角(沃尔玛上河国际旁)西子花苑;是长株潭城市群居省城商业中心的腹中之地,承接东西、连接南北;更是中国华中区商贸流通最大的市场中心。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素质高、办事严谨的高级专业人才,公司秉承“专业、快捷、可靠”的经营理念,坚持“、专业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速度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快乐惠”连锁通过集中采购、货源配送、统一形象、一条龙服务提供给联盟商无限财富,(提供市场调研、开业筹划、店铺装修、布局设计、设备采购、商品组织、陈列指导、货源配送、促销策划、营销培训、管理咨询等一条龙服务,让您更省心更省时更省钱),在最短时间让联盟商赚更多的钱。 “快乐惠”连锁二年内将在益阳、浏阳、株洲、望城设立分公司,未来五年将在全国各市级城区发展到1000家联盟店,让联盟商真正享受品牌联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湖南省长沙市力购贸易有限公司发源于中国,经过几年的发展,在零售就崭露头脚,超市连锁已上市便赢得了市场上的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项目详情请官网查看。为了回报广大的消费者,公司特决定对全国等的单店特许进行招商加盟活动,具体加盟条件1、有真诚而长远的合作态度,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渠道影响力;2、熟悉零售市场,拥有较丰富的产品资源,在区域内拥有较丰富的渠道资源;3、有比较专业营销队伍负责渠道拓展,最大化实现渠道铺设;4、能充分挖掘自身及渠道各种资源进行充分的宣传推广工作;5、能严格执行我方所制定的各项政策。。
㈤ 开一个连锁加盟店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我是加盟行业的。根据我的经验,你先不必做这么正规,这样前期投资太大太铺张,创业一定要坚守小投资大回报的原则。你这个包子店想注册一个品牌就想叫别人加盟,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包子不是服装不是一般的袋装食品,可以拿现成货可以由你自己提供货品,开包子店肯定是要获得你们家的工艺和秘方经验才能承接你家的特色,从而吸引顾客。否则别人挂个你家的门头但是味道完全不一样,那么这个加盟市场也难以拓展开来。
你可以自己先开几个分店,如果资源不行,那么可以先觅求周边的有创业想法的人到你这先学习技术再开个店,挂你的门头。店多了客流多了赚钱了,自然有人找你加盟,等你的店达到10个以上的数量的时候,你到时候再考虑以上问题也不迟。这个属于小投资项目,只要你的口碑好,一般有点闲钱想创业的人还是很愿意尝试的,所以你前期的10个店一定要做好,在一定的区域有良好的口碑再扩大到媒体宣传,这样加盟就比较容易了。而且经过你前期店的经营,以后加盟店会遇到什么问题你都能有一定预见,也有能力帮助解决,养成负责的做事态度。人品和天赋决定一个人的发展潜力。
㈥ 怎样拟写加盟商邀请函
邀请信是邀请亲朋好友或知名人士、专家等参加某项活动时所发的请约性书信。在国际交往以及日常的各种社交活动中,这类书信使用广泛。 但要注意,简洁明了,看懂就行,不要太多文字。
如搬迁邀请函
__________单位(领导朋友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或本人)的关心和支持,使公司得以业务蓬勃发展,现公司已迁至————(某地),诚邀请贵单位(或领导朋友)在(时间地点)参观公司新址,并赴本公司的庆典午宴。
落款:(单位、时间)
一般格式
尊敬的___________:
您好!
________单位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地,举办___________活动,特邀您参加,谢谢。
_________单位
__年__月__日
㈦ 国家对连锁加盟的有哪些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消费者投诉;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㈧ 连锁加盟公司怎么招商,有哪些招商推广途径
有很多的产品和项目都是通过招商或者加盟来进行扩张的,传统的方式以电销,会销为主;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招商加盟也有了新的方式,如何通过互联网做招商加盟呢?
网上招商加盟方法一:利用搜索引擎
这种网上推广方式是最为LOW的,借助一些软件就能达到,但效果并不是好,群发的用户并不精准,而且还会拉低整体的品牌质感,这种方式不建议做。
最后,创业不易,愿君安康。
㈨ 发出加盟邀请的经典句子或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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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到一句:(是以前国外的一个广告联想到的)
名额是有限的,您?还是您的竞争者?
我在你的前一个帖子发过,我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不知道怎么写,其实广告语什么的,不是这么简单的,要了解清楚才能给你一个好的创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