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给货加盟商卖的产品
Ⅰ 餐饮加盟店总部配送货给加盟店,有没有法律严格规定不能超过百分之多少的利润呢
这个没有,看具体怎么约定,你这需要法律顾问
Ⅱ 总部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不提供给加盟商算不算违法
不违法
看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总部的新产品、新技术必须提供给加盟商,总部没按约定提供,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总部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双方商业行为,基本上够不上违法
Ⅲ 有谁知道批发怡佳仁特产休闲食品零食加盟店产品是从总部发货还是从加盟商手上拿货
少量的是从加盟商手上拿货,大量的从总部拿货
Ⅳ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区别
按照现在的说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权限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也可以说成是某某区级代理、市级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财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授权给代理商在某一区域代理经营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发展自己的加盟商,不过需要报备总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个品牌作为自己销售的品牌,开个店,不过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级,也可以是二级;
总的说,比较大的公司集团会分华东区代理啊,华南区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发展加盟商;
Ⅳ 想开个加盟店,总部一般都提供有什么样的支持靠谱么有经验的过来说说
加盟创业在当前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方式,省时省心,投资风险更低。但也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问题,不能盲目选择加盟方向。我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简单说几点:
选择加盟连锁项目。这个要看你的资金、兴趣以及其他的资源,综合考虑,选定你看好的行业,然后圈定几个你认为适合你的项目。依照我的经验,主要考虑什么项目前景比较好。比如泡芙行业,产品新颖,很受市场欢迎。
资料收集与联系洽谈。现在加盟网站上有大量的资料,你在圈定了项目后可以就这几个项目来收集信息,同时对你所选择的行业有进一步的认识。收集资料阶段就可以联系加盟连锁项目的项目管理总部。有些人觉得可以等资料收集齐备了在联系,我不这么认为,前期尽快取得联系,就可以通过他们的业务人员得到更多的信息,与你在网上收集的信息对比,会更加丰富全面,加深你对项目的了解。
对加盟连锁项目实地考察。我自己曾经考察过最近热门的安妮斯贝闪电泡芙加盟总部,在北京鸟巢那,就是因为总部是一家正规公司,口碑好而且很有实力,我才会确定基本的合作意向。我认为看中一个项目一定要实地考察,这个很重要的,电话中沟通与实地面对面沟通完全不同。尤其餐饮行业,更要实地考察,因为关涉餐饮口味,必须要自己尝,自己要认可,如果连你自己都不能认可,何谈别人觉得好吃,还回来光顾你的店。
确定项目加盟以及合约的签订。当时我跟安妮斯贝闪电泡芙总部前前后后就合同中的一个小细节磨了一星期。谈合作要事先想清楚,你要了解哪些问题,哪些是关键,你的底线在哪里,而且绝对不能怕麻烦,有问题一定要彻底沟通清楚。
付款并接受培训。一般在接受培训之前都要将先缴纳加盟费。接受培训时要多长几个心眼,该学的就好好学,学不会就多学几天,一定要到完全掌握为止。可能因为我对细节比较执着,当时学做闪电泡芙,我比其它学员多学了好几天。
与加盟连锁总部商谈店面、装修、设备、开业等一系列的事宜。没有经验的话就更要特别关注,与加盟总部专门负责的业务经理具体详谈,他帮你搞定店面装修、准备开业。根据需要,开业时可以要求加盟总部派老师带店营业。这个一定要根据具体的需要来,因为总部一般没有免费派老师上门带店的,即就是免费车旅住宿费运也不是个小数目,在加盟总部来说这个属于出差,你需要按照公司规定支付差旅费的。
Ⅵ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用交税嘛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需要交税。
如果加盟商属于自然人,没有营业执照,总部在返佣金时,应该按照劳务费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加盟商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总部就没有权力代扣代缴税金。
返佣属于劳务所得,不是偶然所得,总部解释错误
如有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诉讼
Ⅶ 开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 自己进的货能卖吗
开加盟店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自己进的货不能卖。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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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的特征:
1、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Ⅷ 加盟店的利与弊有哪些
加盟店的利:
1、 个人经营者的项目一旦成功带来的盛况是短暂的,因为马上就会出现很多效仿者甚至不惜通过恶性竞争来挑战加盟者的经营地位。但是如果是加盟商那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了,因为可以获得本地区的独家经营权,让生意做的无惊无险!
2、连锁加盟品牌总部资金和人员支持到位,使得其在产品配送研发方面更具优势,能够适时源源不断紧跟时尚的为加盟者提供高品质的货源,从而保证了品牌的持续竞争力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连锁总部具有强大而系统化的产品开发能力,每年、每季、每月均会有新产品上市,对每一个加盟商均匀强大的货品保障能力。加盟商不必自设产品开发部门而享受到这种品牌管理带来的好处。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货品、乃至会计事务(有些总部还有全套电脑会计系统提供给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碍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加盟品牌总部给加盟者提供品牌促销活动以及宣传支持,甚至提供季度销售数据,从而使得加盟者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能够专心于销售事宜,而且总部强有力的广告效果也是个人经营者无法比拟的。
5、总部在合作期限内可提供有力于加盟者发展的所有服务。如职前训练、开业辅导、营销策划、管理方法、装修标准等指导,并提供成熟的管理系统和专业的精英指导。总部专员定期现场辅导加盟店,使加盟店减少了亏损风险。
6、往往做连锁加盟产业的总部都是经过长时间积累铸就了精湛的技术,拥有雄厚的资本,品牌效力强劲。这样一个企业肯对外开放自己的技术吸收大众加盟,对企业对个人都是双赢的,加盟者通过加盟这些品牌,可以迅速学到先进的技术,获得消费者的品牌认可,迅速进入成熟的盈利阶段。
加盟店的弊:
1、由于总部对于所有加盟者在一致性方面要求严格,加盟者若想完全独立自主是不可能的。
2、由于加盟合同的限制,加盟者必须得到总部同意后方可将加盟店转卖给第三者。
3、由于加盟商需要交纳加盟费用,因此,开一家加盟店在前期的投资会相对较大。
Ⅸ 总部怎么给加盟商送货
现在很多是卖一件发一件 厂家直接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