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中介分支机构证明
『壹』 求:二级分支机构的证明及企业所得税归属证明的范本
下文有明细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21号)”:
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贰』 证明一个个体户是我们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证明书怎么写
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只能是分公司,不能是“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个体户是社会经济主体,不能成为别的企业的分支机构,个体户也不能建立自己的分支机构。
『叁』 招标时其公司未提供经营范围中,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文件被质疑如何处理
允许你澄清你就提供
澄清的相关文件。
如果不允许澄清,
结果就是减分或出局。
……
『肆』 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由哪里的税务机关提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第一条的规定,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因此,应由总机构而不是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有效证明。
『伍』 房产中介分支机构资质证怎么办
简单,去房管局问一下啊!都有一个表的。就是办理资质证所需资料!包括资质等级各所需什么样的资料,符合什么要求!象我们建筑公司就去建管处要一张办理资质准备资料的表!
『陆』 分支机构证明书怎么写
想开一个分支机构的话,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你们出示一个证明书之类的,那么,你们的总公司必须开董事会对此作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这份决议盖章签字后,就是你所说的那个证明书。
『柒』 谁能给解释下房产中介加盟真心感谢
中介加盟就是找个发展好的公司,花些加盟费然后可以借用他们的品牌,还可以获得总部的培训和帮扶,尽快获得盈利。科威国际不动产很不错,他们在全球四十多个地区有分部,一手市场资讯能更好的帮助购房者找到合适的投资地。
『捌』 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应哪里的税务机关出具
【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第一条的规定,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因此,应由总机构而不是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有效证明。
『玖』 大家好!办理分支机构需要哪些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先到工商局备案,如你司是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其他材料。撤销分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增设、撤销分公司,分公司变更名称,公司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注销/变更)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如你司是非公司制企业,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4、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6、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7、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申请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后,凭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拾』 保险中介怎么设立分支机构
项目:保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受理机关:所在地保监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4、《反洗钱法》。
申请人:拟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代理机构
申报材料:
1、《保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2、董事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关于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决议;
3、拟设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架;
4、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代理机构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6、保险代理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
7、保险代理机构前2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情况的说明;
8、拟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9、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10、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还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保险代理机构设立1年内,可以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申请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内控制度健全。
(3)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现有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运转正常。
(5)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规定的要求。
2、保险代理机构以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或者出资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人民币10万元。
申请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时,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已达到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人民币200万元的,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3、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审查期限: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