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加盟商从代理拿货
A. 我想问问一般加盟的话是从一个区代理拿货 还是加盟商那里,
要看是什么样的模式了,现在不是新模式都不用拿货吗?可以直接代发,安全可靠利润也大。
B. 服装公司有不少加盟商,加盟商是在总部拿货的,然后他们自己再直接销售,请问有什么软件可以统一管理呢
秘奥服装分销加盟软件可以管理的,是专门针对服装、鞋帽行业的中大型连锁直营店、加盟店、分公司、代理分销商等管理的综合商业营销业务管理系统。
C. 一个城市同时有两家卖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吗
是合法的,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中有串货的行为国家是不禁止的。一般发生在各个地区之间,串货主要是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3)不是加盟商从代理拿货扩展阅读:
有串货行为的经销商要保证其货品来源的渠道,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否则会引起法律责任,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D. 代理商需不需要拿钱进货
是不不需要订货的,但是赚的钱也不是很多,只是赚个差价而已,所以货源问题还是需要解决的。
E. 加盟商是不是要从代理商手里拿货的
不是吧 应该从厂家直接拿
F. 请问代理商从厂家拿货用不用交部分押金或签什么手续,不用拿钱进货那厂家会用什么方式和代理商合作,一般
全看你和厂家的关系。各种形式都有,有押金的、合同的、付部分货款的、付全款的、付定金的等等。
不用拿钱进货那厂家会用什么方式和代理商合作。——————只有你的可靠信誉。
G. 什么是代理商和加盟商有啥区别
你好,代理商不一定有实体店,加盟商必须有实体店,区别就在这里。
H. 我不在我们当地区域代理商手里进货,去别的地方拿货回来卖可以吗
你不想在你当地的代理商那里进货,想去别的地方拿货回来卖,只要你能弄得到货就是可以的。